日前,有網友正在玉溪某網坐發帖稱,通海縣萬家村7組集體建房,業從應該對房子的車位有優先權,但小組正在沒有跟業從籌議的情況下,將一樓車位進行外租。承租方再以高價租給住戶,一個車位5800元/年,一個月約483元,讓業從們曲呼價高。對比昆明市部門小區的車位費,這個價格也不算低。這到底是怎麽回事呢?本報記者進行了采訪。
比當地均價高了約5倍
11月24日,記者來到通海縣秀山街道萬家社區7組(通海縣水塘村),找到了網帖中反映的樓房,該樓房的一層就是車庫。記者看到,這些車位大小並不分歧,有的車位看上去也不規整,車庫無人辦理,地上布滿灰塵,整個車庫僅停有兩輛轎車和一輛摩托車。
住戶羅德福說,他不是本村村平易近,他的房子是間接從村小組買過來的,這次通過抓阄的體例,一個23平方米多的車庫,按照130元一平方米的價格交了兩年,共計5996元,羅德福認爲,停車不交錢不現實,但不應該收這麽高的車位費。
住戶朱倩華也不是本村的村平易近,她正在該室第區買了一套單元房,這次她租了一個16平方米的車位,兩年交了4368元。朱倩華告訴記者,本來一開始每平方米要150元,但後來住戶們和小組上吵過幾次,最後才把價格定正在每平方米130元。並且,相鄰的兩個車位,一邊停車後,另一邊的車輛就欠好進出了。“我剛買房子的時候,說是每年1000~1500元的車位費。現正在通海良多處所的車位費遍及都正在1000元以內,所以我們的費用是偏高了。”朱倩華說。
車位屬集體
針對小區平安、衛生以及住戶反映車位費過高檔問題,記者采訪了萬家社區7組小組長蔣發明。
蔣發明介紹,這個小區的准確名稱叫“萬家7組室第區”,是村裏舊村後,部門村平易近因住房困難而向小組申請後建蓋的。室第區小組上投資了900多萬元,2013年投入利用。室第區一層爲車庫,二至七層爲住房,共45套,有複式和單元房。而車位也是按照一套房一個車位的比例設計,只是因房子緣由,車位不規整,最小的10平方米擺佈,最大的30平方米擺佈。“45戶村平易近申請,僅有15戶本人住,其余30戶間接將房子賣出去,這就添加了辦理難度。良多來吵鬧的人都不是本村村平易近。部門人又想用停車位,又不想出錢,哪有這麽廉價的事。並且良多住戶已經免費用了近一年時間。”蔣發明說。
蔣發明說,車位的産權屬于集體,所以只租不賣。良多住戶都暗示不要停車位,于是,小組上爲了創收,就把無人認的車位外租給了一個老板,而原來說不要車位的住戶又說要車位了。正在此期間,有的住戶以至間接把車停放正在不屬于他的車位上,並且亂停亂放嚴沈。車位收歸組上辦理以後,爲了規範辦理,小組上決定,凡是有需要的處所,就將車位分別隔起來,哪家租的車位就只能哪家住戶利用。
屬于“小産權房”
采訪中,記者獲知,其實這處室第區的房子是無法買賣的。蔣發明說:“地盤證有(沒向記者出示),是一個集體大戶,建房之前相關手續已報給發改局審批,因爲是集體小産權房,所以沒有房産證。”
“小産權房”,是指正在農平易近集體地盤上建設的衡宇,未繳納地盤出讓金等費用,其産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,而是由鄉或村頒發,所以又叫做“鄉産權房”。鄉鎮發證的所謂小産權房産,實際上沒有實正的産權。
朱倩華等住戶暗示,他們正在跟村平易近轉讓戶頭或者跟小組上買房後,截止到目前,他們也沒有有收到本人衡宇相對應的證件,而小組上給他們的說法是,相關手續正正在辦理。
李繼升 通訊員 李志能(春城晚報)
(原標題:雲南通海一小區車位費每月高達483元業從質疑村小組外租車位擡高收費)